特写特讯!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虚开发票、行贿行为终遭制裁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8 19:56:43 634 0条评论

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虚开发票、行贿行为终遭制裁

江苏镇江 - 2024年6月12日,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宏达新材(sz002211)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因犯虚开发票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

法院查明,2018年至2019年,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利润,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2019年,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

法院认为,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背景

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8696万元,主要从事投资管理、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2019年1月,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21年10月,根据法院判决,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此次变动后,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

案件警示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虚开发票、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

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类似行为发生。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

五洲交通(600368.SH)2023年度慷慨分红 每10股送3股派1.07元 彰显发展信心回馈股东

上海,2024年6月14日 - 五洲交通(600368.SH)今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2023年度每10股送3股,派息1.07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股利约为3.4亿元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9日,凡在股权登记日当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享受本次利润分配。

除权后,公司将于2024年6月20日起恢复除息交易。

**五洲交通是一家专业从事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业务涵盖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

**2023年,五洲交通业绩稳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500亿元,同比增长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亿元,同比增长18%。**公司良好的业绩表现为本次慷慨分红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次利润分配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长期承诺,有利于增强股东信心,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洲交通(600368.SH)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亮点:

  • **每10股送3股,送股比例较高。**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亿元,本次拟送股共计约10亿股,送股比例达50%,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尊重和回报。
  • **派息1.07元,派息率合理。**公司本次拟派息金额约为2.4亿元,派息率达12%,体现了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充裕。
  • **股权登记日为6月19日,投资者可提前做好安排。**公司提前公布股权登记日,方便投资者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总体而言,五洲交通(600368.SH)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尊重和回报,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以下是一些关于五洲交通(600368.SH)的额外信息:

  • 五洲交通(600368.SH)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入选国家创新型企业名录。
  • 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领域,已成为国内领先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商之一。
  • 公司未来将继续坚持科技创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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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7-08 19:56:43,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向雁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